校内各单位:
2013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更好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对廉洁过好节日的相关要求,把节日期间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禁止铺张浪费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2.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等活动;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以及巧立名目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6.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7.严禁违反规定在校内办公场所用电、明火聚餐;
8.全体教职工要引导学生正确表达尊师的心情、让学生知道好好学习、不断进步才是献给老师的最好“礼物”。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教育,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5657威尼斯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6日
上一条:转发我校“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通勤车开通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