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科研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的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 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普通中小学可放宽至副高)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基础教育研究者取得硕士学位也可)。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选题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在全省有效得到推广转化。

4.各市(地)、各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课题的申报并组织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下达的备案指标择优进行推荐备案。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和《备案课题审定书》。

5.《课题申请·评审书》和《备案课题审定书》均要求一式3份,《201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文件电子稿直接发送至:gj82191704@163.com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按照省规划办规定我校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数额为9项。我校对各单位的申报实行限额制,各单位限报1项。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乜晓燕    电话:82191704 

地址:高等教育研究所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102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9月18日

上一条:转发我校“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征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交流论文的通知”